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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桂测学发[2021]17号)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测绘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8-12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测绘单位:

广西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是经自治区科技厅和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准设立的科技奖励。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广西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21试行)》,现将开展2021年广西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围

本年度测绘科学技术奖主要奖励在我区测绘地理信息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工程建设、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以下三类推荐和评选:

一)技术开发类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和技术创新等达到区内首创或同行业先进水平,促进测绘科技进步和生产发展的科技成果);


(二)引进、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类成果;

三)重大工程建设以及社会公益性测绘地理信息科技类成果。

凡在202191日前完成,并通过鉴定(或验收)的项目成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推荐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级别。

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广西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评选实行限额申报,具有测绘资质证的广西测绘学会会员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规划项目的完成单位,可通过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推荐。

(二)被推荐广西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候选单位或候选人,必须填写《广西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一),填写方法见附件二,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电子光盘各1份。

(三)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牵头完成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参与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按照做出贡献的大小排列,原件要求全部完成单位加盖公章,并经所有完成人签名确认。每个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必须按规定填报。

(四)凡存在知识产权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或推荐。未获国家、自治区和军事测绘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保密类项目,不得申报,也不予受理。

凡符合《广西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成果均可申报。

三、说明事项

一)《广西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21试行)》、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广西测绘学会网站http://www.gxchxh.com下载。

(二)本次测绘科学技术奖推荐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1010日。

(三)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推荐书(首页)请勿外加封面。

(四)若邮寄(速递)材料,请在邮寄外包装上注明“科学技术奖”字样,同时注明内装推荐项目数;同时把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学会电子邮箱:gxchxh@163.com

(五)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实行申报单位自荐等级,评委按申报单位项目自荐等级进行评定。

(六)鉴定费:本会会员单位免交鉴定费;非会员单位自荐一等奖项目需交鉴定费3000/项、自荐二等奖项目需交鉴定费2500/项、自荐三等奖项目需交鉴定费2000/项。

广西测绘学会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冬花路21112

邮编:530023

开户银行:工行广西分行建政分理处

户名:广西测绘学会

帐号:2102107109245017286

电话(传真)0771-5606350

电子邮箱:gxchxh@163.com

 

附件:一、广西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二、广西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广西测绘学会

                             2021811

更多信息请点击链接:/upload/editor/file/20210812/20210812153909_4377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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