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专业(工作)委员会:
一年来,广西测绘学会各会员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和支持学会工作,在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广西乡村振兴、应急保障、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行业技术创新等重点领域成效显著,涌现出一批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调动会员单位及个人参与学会工作的积极性,经学会理事会研究,决定于2025年底开展2025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入会时限要求:须为 2025 年 1 月 1 日前入会的本会会员单位;若在 2025 年度学会重点工作(如重大项目协作、行业专项调研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放宽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入会的单位(需提供突出贡献证明材料)。
2.活动参与要求:积极参加学会及所属专业(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科普宣传、行业调研、标准制定等活动,年度参与次数不低于3次(以学会活动签到记录或参与证明为准);鼓励自主联合学会开展面向行业或社会的公益服务活动。
3.工作完成要求:高效完成所在学会制定的年度活动计划,按时响应学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如数据统计上报、会议协办、参与活动等),无逾期或未完成情况。
4.会费缴纳要求:严格遵守学会章程,按时足额缴纳 2025 年度会费(以学会财务缴费记录为准)。
(二)先进个人条件
1.入会时限要求:须为 2025 年 1 月 1 日前入会的本会个人会员;若在学会学术研究、技术推广、活动组织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放宽至 2025年7月31日前入会的个人(需由所在单位出具突出贡献说明)。
2.学会工作支持要求:热心学会事业,主动参与学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年度参与次数不低于 3次),或承担学会交办的专项工作(如论坛筹备、论文评审、科普讲座、活动筹划等),且反馈及时、成效良好。
3.本职工作业绩要求:热爱测绘地理信息相关本职工作,在技术创新、项目攻坚、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显著,近 1 年内无工作失误或违纪记录;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不低于 “良好” 等次。
二、推荐和评选程序
(一)推荐程序
1.先进集体推荐:由会员单位自主申报,填写《2025 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一),需附 1200 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重点阐述 2025 年度在学会工作配合、行业贡献中的具体案例及量化成效,如参与项目数量、服务覆盖范围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先进个人推荐:由各会员单位根据本单位所属学会会员人数限额推荐,具体限额标准如下:
会员人数 50 名(含)以下:限推荐 1 人;
会员人数 51-100 名(含):限推荐 2 人;
会员人数 101-200 名(含):限推荐 3 人;
会员人数 201-300 名(含):限推荐 4 人;
以此类推,每增加 100 名会员,可多推荐 1 人(会员人数需提供本单位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的学会会员登记清单作为佐证)。推荐个人需填写《2025 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二),附 800 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含本职工作业绩、对学会工作的贡献等),近 2 年获得的行业荣誉、技术成果可附页说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形式:纸质材料(推荐表、事迹材料各 1 份,加盖公章)邮寄至学会指定地址,同时将电子版材料(Word 文档 + 盖章扫描 PDF)发送至学会邮箱;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7:00(纸质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版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
学会邮箱:gxchxh@163.com(邮件主题格式:“XX 单位 - 2025 先进评选材料”)。
(二)评选程序
1.初审阶段(2025年11月21日 -11月28日):学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查:推荐对象是否符合入会时限要求、材料填写是否完整、公章是否齐全、会员人数佐证材料是否有效。
2.复审阶段(2025年11月29日-12月1日):由学会常务理事会组织复审,采用 “会议审议 + 无记名投票” 方式,结合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事迹的典型性进行评分,投票通过率≥2/3 的对象进入终审。
3.终审阶段(2025年12月1日-12月2日):学会理事长办公会对复审通过名单进行终审,确定拟表彰名单;拟表彰名单在学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会员单位及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表彰对象。
三、表彰指标
1.先进集体:总体表彰比例约为当年会员单位总数的 25%,根据各专业(工作)委员会的会员单位数量、年度工作参与度动态调整,具体指标以学会办公室初审后公示的《2025 年度先进集体评选指标分配表》为准。
2.先进个人:总体表彰比例约为当年学会个人会员总数的 2%,优先向在学会重点工作、行业技术突破中贡献突出的个人倾斜,不设专业(工作)委员会名额限制,以终审结果为准。
四、表彰方式
表彰将结合学会2025年度工作总结会议举行,为先进集体颁发“2025 年度广西测绘学会先进集体”奖牌及荣誉证书,为先进个人颁发“2025 年度广西测绘学会先进个人” 荣誉证书及纪念品;表彰结果将纳入学会会员单位信用评价、个人会员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并在学会官网长期公示。
五 、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771-5623384、13877199118。
2.咨询邮箱:gxchxh@163.com。
3.材料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冬花路 21 号 1 栋 1506 室(广西测绘学会办公室),邮编:530200。
4.信息查询:学会官网(http://www.gxchxh.com)、微信公众号(“广西测绘学会”),可查询附件下载、拟表彰名单等信息。
六、其他要求
1.各会员单位需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荐资格,并在学会内部通报批评,2 年内不得参与学会各类评优活动。
2.推荐表填写需规范,事迹材料需客观真实、重点突出,避免空话套话;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为 “先进集体 / 个人 - 单位名称 / 姓名 - 材料类型”(如 “先进个人 - XX 公司 - 张某 - 推荐表”)。
3.各专业(工作)委员会需协助学会做好本领域会员单位的推荐动员工作,及时转发本通知,并于2025年11月20 日前将本委员会会员单位名单报送学会办公室,以便核对推荐限额。
附件:
1.《2025 年度广西测绘学会先进集体推荐表》
2.《2025 年度广西测绘学会先进个人推荐表》